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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振義 編按:「台灣鄉土歌樂教師夏令營計劃」是學會83年度六大工作計畫之一,此計畫表示學會嘗試由「社會教育」,轉而重視「學校教育」的努力,因為畢竟學校才是文化教育的最重要管道。這計畫的提出,證明本學會確實走在時代前端,只可惜這計畫至今猶未能施行。教育部官員如果有心,不知作何感想?本文只刊出本計畫的緣起部份。
學校教育當然是培養國民文化品味能力的最重要管道,然而,教育部民族藝師和薪傳獎藝人文化薪傳模式卻是岐出學校體制外,依循「社會教育」的管道運作,反而忽略在學校體制中善盡文化教養責任。此種奇怪措施,主要原因就在於技術官僚和文化學術界囿於所學,對民族文化有太多無力感所致。依目前文化情勢看,教材和師資都成問題。 1.教材問題:知識階層對民族傳統文化的瞭解有缺陷,實際肩負技能的民間藝人又普遍有「但知其然,而不知其所以然」的道理──缺乏美感價值理論,如何編訂有條理、有系統有目標的教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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